转发关于教职工开具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人:高级管理员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日期:2007-11-1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
各单位:
 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开具证明程序,特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  教职工如需开具证明,请先在“人事处主页—表格下载—综合管理科”下载《永利集团3044noc登录入口教职工开具证明申请表》,认真填写有关信息,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到人事处综合管理科(中山楼414房)办理。
特此通知。
附:永利集团3044noc登录入口教职工开具证明申请表
联系电话:84111798 84114918
永利集团3044noc登录入口人事处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二日

 
       
  
  
 